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印发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日期:2021-09-08]   来源:人社部  作者:人社部   阅读:820次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举措,部署推进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实验技术人才是学校和科研机构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加强科技实践与创新的重要力量。遵循实验技术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实验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为全面推动科研实践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健全制度体系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完善评价标准把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放在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唯项目倾向,着重考察实验技术人才对所在单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安全、技术开发或学科专业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支撑作用。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灵活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探索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将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等不同类型用人单位,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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