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期:2021-09-08] 来源:人社部 作者:人社部 阅读:758次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教委《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建立了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实验技术人才的积极性,提高实验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国家科技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存在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积极推进实验系列《指导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实验技术人才的需求,改革完善相应的职称制度,充分激发如果你想具体了解和报考,请联系卫老师,电话(微信):17787100018 (点击电话直接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