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省安委会近日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省长王予波主持召开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动员部署,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方案》明确了“九大行动”36项具体任务。其中: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方面,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和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方面,扩大培训覆盖面至危化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方面,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继续推动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方面,建设我省数据库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方面,试点示范一批“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发展项目,大力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方面,细化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增强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方面,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出台激励政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方面,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瞒报行为;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研究小微企业倾斜帮扶政策。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方面,明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题栏目,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教和体验基地。
《方案》强调,在整治的着力点上,突出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放松,紧盯最容易出事的领域、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从业人员报告奖励和监管部门审核把关销号等机制,切实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等作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动态清零。在整治的主要内容上,突出制约安全生产的软肋、硬伤,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在整治的方式方法上,突出精准执法和帮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肃追责问责。在整治的组织安排上,突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场感和穿透力,持续向基层末梢聚焦发力,突出“一件事”全链条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场景、具体的点位、具体的人。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修订,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正面典型引导,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