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概况
职业定义: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发证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颁发。
证书性质:职业资格证/技工证/技能证。
职业(工种)及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报考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无职业病,在本职业工作见习一年以上,三:经正规相关部门职业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毕业。
考试科目: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考试时间:理论考试为90min,技能考试为30-90min。
达标成绩:满分100分,满60分即为合格。
考试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使用范围:1消防安全检查,2消防控制室监控,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4消防安全管理等。
职业资格证书使用说明:1、本证书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并作为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的有效证件;2、本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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