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培训报考简章
一、全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许可依据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
1、特种设备管理:特种设备管理(A)
2、锅炉作业
工业锅炉司炉(G1)
电站锅炉司炉(G2)——资格认定范围为300MW以下(不含300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300MW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锅炉水处理(G3)
3、压力容器作业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
氧舱维护保养(R3)
4、气瓶作业:气瓶充装(P)
5、电梯作业:电梯修理(T)——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
6、起重机作业
起重机指挥(Q1)
起重机司机(Q2)——可根据报考人员的申请需求进行范围限制,具体明确限制为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门座式起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如“起重机司机(限桥门式起重机)”等
7、客运索道作业:
客运索道修理(S1)
客运索道司机(S2)
8、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大型游乐设施修理(Y1)
大型游乐设施操作(Y2)
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叉车司机(N1)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10、附件维修作业:阀校验(F)
三、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的要求;
3、有与申请作业项目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具有相应的技术知识与技能;
5、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其他要求。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考所需资料
申请人员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发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2寸照片(3张);
3、身份明(复印件1份);
4、学历明(复印件1份);
5、体检报告(1份)。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名、培训、考试时间
1、申请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的学员,提交报名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其他种类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2、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公布,并提交发部门。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重新申请考试。
3、发部门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书全国通用,有效期5年。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单位及查询网站:
经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可取得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相应上岗操作书,每五年复审一次,全国通用,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