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广播电视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
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的形象,承担着坚持正确导向、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重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循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完善评价机制,更加客观科学公正评价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德艺双馨的播音主持专业人员队伍,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发展。围绕新时代推进高质量发展对播音主持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播音主持工作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提升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服务党的宣传思想工作、新闻舆论工作。
2.坚持科学评价。分级分类完善评价标准,突出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充分调动播音主持专业人员创新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