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特种作业 >> 高处作业
  • 高处作业步步惊心,这些必须注意!

    时间:2024-02-19关注:605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也就是特种作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凡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因此想要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安全等级一就是要持证上岗,考取相关的证书。

      高处作业分为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主要包括:在高处从事脚手架和跨越架架设或拆除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主要包括: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如您是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需要按相关规定申请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高处作业等级划分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

      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在15——30 m 时,为三级高空作业;

      4、在大于30 m 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工作种类:

      1、临边作业:在高度低于0.8米无防护措施的地方进行作业

      2、攀登作业:借助可攀登的设施进行高处攀登作业。有点不明白对吧?你看一下路边或者小区的电力、电信线路架设工作人员就知道什么是攀登作业了

      3、悬空作业: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看得懵是吧,那我点个名:蜘蛛人

      4、交叉作业:上层和下层同时施工。举个例子,在建筑工地,上面搭脚手架、吊运材料,下面在打底抹灰

      5、洞口作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洞口旁边进行工作

      (1)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短边尺寸小于25公分的是孔,等于或大于25公分的是洞

      (2)跟地面或者楼面垂直的:高度小于75公分称为孔,大于75公分并且宽度有45公分的是洞

      (3)在深度在2米及2米以上的孔洞边沿的工作高处作业都属于洞口作业

      高处作业中注意事项

      一、人的行为

      高处作业中,常见的违章有安全带使用不规范,如没有实现高挂低用、移动中没有使用安全带等;另一项违章是高处抛物,不但存在物体打击的风险,如果是铁质工具,还可能出现火花,继而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事故。

      二、物的状态

      高处作业中应始终注意高处物品的势能,一旦坠落便可能引发事故。要对高处作业相关物品进行清晰的管理和固定,如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此外,如果高处作业使用脚手架,要注意脚手架的承重状态,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人员和作业器具。

      高处作业后注意事项

      作业结束,高处作业点不能遗留可移动物品。可移动物品一旦落下便可能引发事故,这类问题在连续高处作业中时常发生,教训深刻。

      作业后要注意现场恢复,防止因施工未及时恢复导致他人被动处于高处作业状态。此类情况在检修期间时有发生,如临时拆除的护栏未及时安装归位,会导致平台作业人员处于高处作业状态;作业后遗留的平台孔洞未及时恢复,会使穿行人员存在高处坠落的风险等。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容彩排!

      高处作业十不准请大家一定要牢记

      一、未执行:未执行审批程序(无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危险作业审批、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教育、作业现场未经确认现场无人监护等),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恶劣天气:恶劣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及暴雨、大雪、大雾等)或光线不足不准从事室外高处作业。

      三、不牢固:上下通道(梯子)不牢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四、不合格:升降设备未验收合格,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五、缺失:安全防护措施缺失或不可靠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六、无资质:施工单位或个人无相关资质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七、无警示:临边、洞口无防护无警示标志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八、违反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九、职业禁忌症:从业人员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痛、深度近视等)职业禁忌症,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十、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未正确穿戴,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来源声明:本文章系云南良才职业培训学校编辑原创或采编整理,如需转载请注明。以上内容部分(包含图片、文字)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以上就是关于“高处作业步步惊心,这些必须注意!”的全部介绍,如果需要详细了解相关课程,咨询电话:17787100018(点击电话拨打)
    首页 QQ 电话17787100018 微信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