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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政策提纲

    时间:2023-05-24关注:1433

      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政策提纲

      为推进云南省楚雄州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有序实施,进一步明确示范项目培训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范围,结合项目实际,以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涉及“一二三”产业的种、养、产、销、医、药、康养等行业和产业为重点,将医疗保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运动休闲、健康产品、“互联网+健康服务”等6个大类业态作为项目实施的对象和范围。为确保相关政策应享尽享、应补尽补,现将相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楚雄州“百企万岗”稳岗扩岗

      (一)内容

      2022年至2023年,实施以彝医药企业和大健康产业为主的辐射带动州内各类企业稳岗扩岗,构建常态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鼓励企业吸纳 人员就业。

      (二)补贴对象

      对2022年以来楚雄州辖区内的以彝医药企业和大健康产业为主的辐射带动州内各类企业稳岗扩岗,对新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前2年大学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失业人员就业3个月以上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一次性稳岗扩岗补贴(同一人在政策执行期内只能享受一次)。

      (四)所需材料

      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一次性稳岗扩岗补贴向所属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一次性稳岗扩岗补贴拨付审批表、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就业3个月以一证明材料(出具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工资流水>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册之一即可)、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相关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脱贫人口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退役证书复印件。

      (五)资金用途

      企业新增吸纳就业一次性稳岗扩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就业稳岗位方面的相关支出。

      二、楚雄州万名中医(民族医)药种植能手培训

      (一)内容

      2022 年至 2023 年,以全州规模以上中药材产业基地为依托,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中医(民族医)药种植技能培训,助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中医(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培训楚雄州中医(民族医)药育种、种植、栽培管理、采收加工、品质鉴定等复合型技能人才 。

      (二)培训对象

      第1类:楚雄州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前2年大学生(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失业人员。

      第2类:在楚雄州辖区内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相关产业实体(具备中医药种植基地)的从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对第1类人员参加楚雄州中医(民族医)药种植像手培训后。并经者试合格取得《楚雄州中医(民族医)药种植能手》证书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对第2类人员参加楚雄州中医(民族医)药种植能手培训后,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楚雄州中医(民族医)药种植能手》证书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对上述两类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每人每年可参加不超过2 次免费培训,其中:脱贫劳动力可参加不超过3次免费培训:同一培训内容(培训种植药材目录)不得重复培训。

      三、楚雄州“百企千岗”见习计划

      (一)内容

      2022年至2023 年,实施以生物医药企业为主,涵盖大健康产业和医疗服务行业吸纳就业的“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计划,构建常态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困难失业青年“一对一”见习帮扶机制,激发企业吸纳青年见习积极性,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或困难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充分释放青年见习政策促就业效应。

      (二)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生物医药企业、大健康产业(含药材种植及生产、销售的企业)、医疗服务行业等企事业单位(见习基地)。见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至 12 个月。

      (三)补贴标准

      对吸纳见习的各类企业和单位,按每吸纳一个见习人员补贴 2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四)所需材料

      用人单位申报“百企千岗”青年见习政策补贴时需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为“百企千岗”青年见习基地后方可申报“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补贴。申请“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补贴拨付宙批表、楚雄州“百企千岗”青年见习人员花名册、“百企千岗”青年见习相关材料(“百企千岗”青年见习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材料)、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金用途

      “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四、楚雄州千名中医(民族医)药种植指导员培训

      (一)内容

      以全州各类中药材种植基地为依托,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中医(民族医)药种植指导员专项培训,提升中药材种植科学化、规范化的质效,培养“会种植、懂管理”“下得去、留得住”的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材种植指导员,培养一批中药材种植领军和带头人。

      (二)培训对象

      楚雄州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前2年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企业转岗人员等(以下简称1类人员)。

      楚雄州辖区内的生物医药大健康相关产业和行业实体签订

      用工协议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2类人员)。

      (三)补贴标准

      对第1类、第2类人员参加云南省楚雄州千名中医(民族医)药种植指导员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中药材种植员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水平)证书,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上述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每人每年可参加不超过3次免费培训(含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培训补贴的其他培训),同一职业(工种)等级不得重复培训。

      五、楚雄州万名生物医药企业在岗职工培训

      (一)内容

      2022年至2023年,以楚雄州生物医药生产企业为依托,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针对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检查和质量监督、设备维护、企业管理等不同岗位,组织州内生物医药生产企业在岗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促进企业职工稳定就业。

      (二)培训对象

      楚雄州辖区内生物医药生产及其相关联的企业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务外包企业职工和企业在岗农民工。

      (三)补贴标准

      1.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生产制造类按照五级(初级工水平)1600元、四级(中级工水平)2000元、三级(高级工水平)3000元、二级(技师水平)5000元、一级(高级技师水平)7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服务类按照五级(初级工水平)1400元、四级(中级工水平)1800元、三级(高级工水平)2800元、二级(技师水平)4800元、一级(高级技师水平)6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2.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专项能力证书1000元,培训合格证书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3.开展过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

      能力证书培训的企业,可面向新吸纳劳动者(指2022年1月1日以后吸纳)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按照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月工资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资金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开展《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人次达到培训总人次的20%以上或开展《专项能力证书》培训人次达到培训总人次的30%以上的,方可享受以工代训培训补贴,开展《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人次不得超过培训总人次的50%。

      4.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涉及安全生产类证书的,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5.由企业或企业职工自行垫付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按照“谁垫付,补贴谁”的原则,按上述补贴标准给以培训补贴。上述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每人每年可参加不超过3次免费培训(含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培训补贴的培训),同一职业(工种)等级不得重复培训。上述各类培训补贴标准含培训全过程所发生的教材费、授课教师课时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费、实作耗材费用等。

      六、楚雄州千名民族医药大健康产业技能人才培训

      (一)方案内容

      2023年,依托相关企业、技工院校、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和民族医药大健康相关产业从业人员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促进毕业生就业,缓解大健康产业人才紧缺问题,助推楚雄州大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

      (二)培训对象

      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和民族医药大健康相关产业《楚雄州“十四五”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医疗保健、养生养老、健康旅游、运动休闲、健康产品、健康金融、“互联网+健康服务”、人居环境等8类主导培育产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前2年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企业转岗职工及生物医药大健康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等。

      (三)补贴标准

      1.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生产制造类按照五级(初级工水平)1600元、四级(中级工水平)2000元、三级(高级工水平)3000元、二级(技师水平)5000元、一级(高级技师水平)7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服务类按照五级(初级工水平)1400元、四级(中级工水平)1800元、三级(高级工水平)2800元、二级(技师水平)4800元、一级(高级技师水平)6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2.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专项能力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专项能力证书1000元,培训合格证书8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3.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涉及安全生产类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据实给予培训补贴。

      4.由企业(含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组织或企业职工自行垫付培训费用参加培训的,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按照“谁垫付,补贴谁”的原则,按上述补贴标准给以培训补贴。

      上述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每人每年可参加不超过3次免费培训(含人社部门支付培训补贴资金的其它培训),同一职业(工种)等级不得重复培训。上述各类培训补贴标准含培训全过程所发生的教材费、授课教师课时费、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费、实作耗材费用等。

      七、“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

      一、方案内容

      实施“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计划,健全促进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返乡创业、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政策体系、服务载体,优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加强企业用工监测,针对全州各类企业用工需求,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带动和促进就业。

      二、补贴对象

      对2022年以来楚雄州辖区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返乡人员、退役军人、企业转岗职工及生物医药大健康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企业。

      三、补贴标准

      对吸纳当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的企业,每招用1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贴;招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的,每招用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贴;同一人在政策执行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申请程序

      楚雄州“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计划用工补贴向所属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楚雄州“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计划用工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2)、楚雄州“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计划用工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就业3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花名册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册)、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银行账户资料等凭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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