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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时间:2024-07-31关注:584

      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自觉守法,现公布2024年度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2024年1月22日,文山州砚山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城乡综合执法局、江那镇人民政府、江那派出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执法人员对砚山县吉祥百货店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在该百货店销售有浏阳大地红等37个种类的烟花爆竹制品共498件(盘、个)。经查,该百货店经营者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且涉案金额较大。砚山县应急管理局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制品采取扣押强制措施并对砚山县吉祥百货店立案调查,经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砚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砚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案例解读:烟花爆竹属于高危行业,极易引发燃烧爆炸,造成群死群伤,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案例一中,砚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办理,是加大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强化安全生产高压监管态势的重要手段。

      案例二、擅自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

      2024年2月9日,楚雄州武定县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发现武定县狮山镇迎虹百货店销售烟花爆竹地点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地点不符,存在变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未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武定县应急管理局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武定县狮山镇迎虹百货店作出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解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烟花爆竹零售场所有明确要求,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予许可。零售单位变更零售场所的,应当重新申请零售许可证,由应急管理部门重新审查。

      案例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4年4月7日,昆明市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对云南善施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办理作业票实施特殊作业、氧焊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走形式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项、第十八项判定,氧焊切割作业未持证上岗、氧焊切割作业未办理作业票2项隐患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对云南善施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罚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罚款3万元,限期责令改正;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对车间主任崔某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案例解读: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无证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均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案例三中,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对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企业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能够有效引导和督促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严格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四、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024年4月22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香格里拉市洛吉全红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香格里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香格里拉市洛吉乡全红加油站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解读:近年来,因从业人员持假证或无证违法作业酿成的事故屡屡发生,2024年5月,应急管理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应重点关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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