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1-06-10关注:
人社部函〔20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更好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促进我国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我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以“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为主题,着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创新竞赛形式、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一类职业技能大赛10项、二类职业技能竞赛77项(见附件1)。
(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和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有关实际情况,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项赛事。
三、奖励措施
(一)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我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4—10名、三人赛项第3—7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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